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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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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先进事迹

1999年全国侨务工作会议以来,湖北省侨办认真贯彻执行侨务工作的基本任务、基本方针和各项侨务政策。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侨服务、为实现祖国统一大业服务的宗旨;坚持以国内侨务工作为基础,以国外侨务工作为主导;坚持面向海外三千万华侨华人的“大侨务”观念,不断拓宽侨务工作领域和渠道;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侨务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对侨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对外开放,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全省侨务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侨办的充分肯定。先后在2003年全国侨办主任会议上介绍了外侨办合并条件下积极做好侨务工作的经验。在2001年全国侨务扶贫工作会议上介绍了侨务扶贫工作经验。在2002年全国侨务经科工作会议上介绍了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工作经验。在2003年全国归侨侨眷下岗再就业工作会议上重点介绍了经验。5年来,省侨办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创新思想观念、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努力营造侨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是在全省侨务部门深入开展邓小平侨务思想的学习宣传活动。通过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对侨务工作地位作用、基本任务、基本方针以及侨务部门建设等问题的精辟论述,进一步深化了对侨务工作战略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增强了贯彻邓小平同志关于华侨华人是我国大发展的“独特机遇”的指示的自觉性。

二是因应形势变化和任务要求,争取省委、省政府及时下发了两个重要文件。1998年,在全省侨办主任会议上,省侨办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明确提出了新时期侨务工作要树立“两个观念”、实行“四个转变”的工作思路。即:要树立侨务工作的主要对象在海外的观念和开展国外侨务工作必须面向海外三千万华侨华人的大侨务观念,在继续做好国内侨务工作的基础上,将工作重心由国内转到国外;工作对象由以归侨侨眷和老一代华侨华人为主转到以中青年一代华侨华人为主;工作范围由主要做本省籍华侨华人工作转到面向海外三千万华侨华人;工作内容由以落实政策为主转到以主要精力开展侨务引资引智上来。为使这一工作思路落到实处,1999年5月,省委、省政府审定后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侨务工作的意见》(鄂办发[1999]22号文件)。这是湖北省解放后下发的第一个侨务工作文件,这个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全省世纪之交的侨务工作主要任务、基本思路和措施。在全省引起了强烈反响,各方面认为是省侨办联系实际做好侨务工作的一个创举。2002年,中央和国务院转发《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外侨务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2]11号文件)后,省侨办及时组织认真学习研究,迅速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报省委、省政府审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也很快转发了省侨办的意见(鄂办发[2002]26号文件)。通过贯彻落实上述两个重要文件,不仅统一了全省侨务部门的思想认识,确立了国外侨务工作的主导地位,而且赢得了各级党政领导和各部门对侨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三是利用外事工作决策机制,把侨务工作纳入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议事范围,加大了重点侨务工作的落实力度。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由省长任组长,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任副组长,每年举行一次会议,省侨办都要把侨务工作的主要任务、拟举办的重大活动、需要研究制定的方针政策等重大问题在小组会上认真汇报,提请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近几年,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都要明确提出当年侨务工作的主要任务、工作要点,并对各地、各部门充分利用华侨华人渠道扩大对外开放,提出具体要求。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还明确作出要把华侨华人工作列入每个省级代表团出访活动日程,作为出访任务之一的规定。外事领导小组对侨务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为抓好各项侨务工作的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四是争取省领导参与重要侨务活动,亲自做侨务工作。在重要华侨华人社团或重点人物来访时,请省领导会见。每年,省侨办都要请省领导出面会见华侨华人代表团20次左右。在制定省级领导出访计划时,作出省领导率侨务代表团出访的安排,近5年,先后请10多位省领导率侨务代表团出访了10多个国家和地区,走访当地华侨华人社团,与各地华侨华人座谈交流,广交朋友,有力地打开了本省国外侨务工作局面,提升了国外侨务工作层次。在举办重大侨务活动中请省领导直接参与和指导。近几年,省内举办的三届“华创会”、两届“世界湖北同乡联谊会”等重要侨务活动,省侨办都报请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抓筹备工作、主持召开协调会,请省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出席开幕式、洽谈会和签约仪式等活动。不仅提高了活动规格,同时调动了各部门各单位参加侨务活动的积极性,而且在海外代表中产生了良好的反响。

二、坚持“大侨务”观念,充分发挥国外侨务工作的主导作用,不断拓展国外侨务工作领域和渠道

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省侨办在明确提出树立侨务工作的主要对象在海外的观念和开展国外侨务工作必须面向海外三千万华侨华人的大侨务观念的同时,适时将工作重心由国内转到国外,从工作指导思想和措施上突出国外侨务工作的主导地位,改变那种以本地籍华侨华人多少来看待本地华侨工作优劣和作用大小的传统观念。采取有效措施,面向海外几千万华侨华人开展工作。一方面充分拓展本地籍华侨华人资源并注重做好以侨引侨工作。另一方面积极挖掘外省籍华侨华人宝贵资源,通过各种途径加强与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等外省籍华侨华人社团及重点人物的联系,主动建立联系网络,适时邀请各省籍华侨华人来鄂访问考察、开展合作交流。几年来,湖北省侨办把“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一手抓本地籍华侨华人工作,一手抓外省籍华侨华人工作,先后组织举办了两次“湖北海外新移民恳亲团活动”和两次“世界湖北同乡联谊会”,派出30多批侨务代表团出访,安排侨务干部60余人次参加省内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等各类代表团出访开展侨务工作,进一步加强了与本省籍华侨华人的联系与交流。帮助海外湖北同乡成立了七个社团组织,与世界各地30多个湖北同乡会、商会及科教专业协会等社团建立了密切的联系网络。同时,通过湖北同乡社团牵线搭桥,利用出访机会主动联络,邀请各省籍华侨华人来鄂参加重大侨务活动等方式,结交了2,200多位外省籍华侨华人朋友,与20多个外省籍华侨华人社团建立了联系渠道。5年来,省侨办邀请和接待来访华侨华人达5,000余人次,其中外省籍的有2,300多人次,华侨华人专业人士1,000多人次。

三、坚持围绕“中心”开展侨务工作,下大力举办重大活动,不断加大为经济建设服务力度

近几年,省侨办把提高为经济建设服务水平作为侨务工作的重要任务,通过举办重大侨务活动,为湖北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搭建平台,开辟渠道,积极配合了中心工作,并带动侨务工作的全面发展。5年来,省侨办先后组织举办了“湖北海外新移民恳亲团活动”、“海外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回国(来华)创业成果报告暨高新技术项目洽谈会”(简称“华创会”)、“世界湖北同乡联谊会”等10余次重大涉侨活动,并积极参与和配合省内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招商引资、引智活动数十次。向外推介合作交流项目1,200多个,促成合资合作项目300多个,协议外资6亿多美元。经省侨办牵线搭桥,吸引华侨华人专业人士300多人来鄂创办了高新技术企业160多家,总投资额达50多亿元人民币。先后联系邀请了200多位华侨华人专家、学者来鄂讲学、开展科技交流1,000多场次,150多位华侨华人专业人士被聘为企业、事业单位的科技顾问、客座教授、兼职教授或海外经贸代理人。

特别是从2001年起,在国务院侨办的大力支持下,省侨办举力连续举办了三届“华创会”和两届“世界湖北同乡联谊会”,共计邀请了来自23个国家和地区的790多位华侨华人专业人士、51个社团的750多位海外湖北同乡来湖北参加洽谈、交流和联谊活动。通过举办这些重大活动,不仅宣传了湖北,扩大了湖北在海外的影响,广交了华侨华人朋友,而且促成了一大批合资合作项目。如三届“华创会”共达成签约项目257个,180多个项目已进入实质性合作,其中投资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23个,投资额过亿元的项目有7个。省委、省政府已将“华创会”作为湖北对外开放的“品牌”。

四、坚持依法护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护侨帮侨的新路子和新办法,不断巩固国内侨务工作基础

为进一步巩固国内侨务工作基础,增强为侨服务功能,省侨办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积极探索,走出了一条以依法护侨为基础,以扶贫、帮困、促富为主要内容的护侨帮侨新路子。

首先,注重加强侨务法制建设,扎扎实实地抓好侨务法规政策的贯彻实施。近几年,省侨办先后配合省人大经过20多次的调查研究或举行听证会、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借鉴外省经验,制定颁布了《湖北省侨属企业条例》、修订颁布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等侨务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护侨帮侨的具体政策措施,为依法护侨奠定了基础。同时,通过印发宣传材料、请省市领导作广播电视宣讲、召开学习研讨会等多种措施,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侨务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活动,配合人大及省直有关部门先后在全省开展了两次贯彻实施侨务法规的执法监督检查,使依法护侨意识深入人心。在落实侨务法规政策过程中,5年来,省侨办受理侨务信访2,400多件次;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涉侨纠纷和案件30余起;提供法律和政策咨询服务300多人次;为归侨侨眷办理子女高考优录手续1,200多人次。较好地维护了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其次,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扶贫帮困工作。一是帮助有经营能力或有一技之长的贫困归侨侨眷脱贫致富。通过积极争取扶贫部门的支持,将侨务扶贫纳入全省扶贫工作规划,争取各方的支持,筹集资金实施开放式扶贫,先后筹资150多万元,在各市、州兴办侨务扶贫点50多个,扶持贫困归侨侨眷发展多种经营,并以点带面,帮助2,400多户贫困侨户走上了脱贫致富之路。二是帮助缺乏生活来源的城镇贫困归侨侨眷落实“低保”待遇。通过在全省进行深入的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下发专门文件,要求各级侨办积极协助当地民政部门做好落实“低保”政策工作,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贫困归侨侨眷情况,帮助全省1,100多名城镇归侨侨眷,按照有关政策落实了低保待遇。此项工作不仅得到了广大归侨侨眷的热情称赞,也受到了国务院侨办的重视和支持。三是帮助下岗归侨侨眷再就业。通过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教育下岗归侨侨眷更新观念,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制定政策法规,保护下岗归侨侨眷再就业。组织开办下岗归侨侨眷技能培训班,提高他们再就业竞争能力。扶持侨属企业发展壮大,以吸纳更多下岗归侨侨眷。借助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发挥下岗归侨侨眷自身的优势,引导下岗归侨侨眷自谋职业等措施,帮助全省4,100多名下岗归侨侨眷实现了再就业。四是帮助特困归侨侨眷渡过难关。对一些孤、寡、残以及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生活极度困难的归侨侨眷,省侨办采取特殊的办法帮助他们渡过难关,通过给予特别救济、帮助联系购买生产、生活资料、解决子女学费、逢年过节进行看望慰问等方式给予及时帮助,近几年,省侨办筹措专项资金120多万元,帮助救济600多户特困归侨侨眷渡过了难关。使他们深深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第三,积极引导和扶持归侨侨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为促进广大归侨侨眷脱贫致富,让先富起来的带动贫困的,帮助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省侨办通过贯彻实施《湖北省侨属企业条例》,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归侨侨眷兴办企业的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广大归侨侨眷利用海外亲友的资助和部分扶贫贷款兴办侨属企业。并要求各级侨办加强与侨属企业的联系,主动帮助侨属企业排忧解难,还帮助成立全省侨属企业协会,促进侨属企业之间的合作交流。在各级侨办的帮助、支持下,全省侨属企业达到1,500多家,资产总额达到13亿元,吸纳就业人员2万多人,其中安置归侨侨眷及其子女2,300多人。

此外,省侨办充分发挥侨的优势,积极做好海外华侨华人捐助工作,参与和支持社会扶贫救灾和兴办公益事业等活动。5年来,省侨办联系受理海外华侨华人捐助折合人民币4,200多万元,其中利用捐资在贫困地区兴修小学100多所。为促进地方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近几年来,省侨办党组始终把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开创全省侨务工作新局面的关键。坚持抓好理论学习,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密切联系侨务工作实际,不断加深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增强了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通过认真开展“三讲”教育、反腐倡廉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的清查清理,开好党组民主生活会,不断加强党组一班人的思想作风建设,保证了领导班子和全办干部队伍的廉洁从政。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党组成员实行交叉分工,工作上互相配合、互相通气,重大问题由党组集体讨论,任用干部严格按照“党政干部任用条例”办事,领导班子团结心齐,开拓精神强。坚持抓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使机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坚持抓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通过安排干部进党校、行政学院、侨校学习培训,组织机关干部学外语、学法律、学市场经济知识,调整机关干部结构,招聘年轻专业人才,使机关干部素质明显提高。坚持抓机关作风建设,努力在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每年,办领导都要带队深入基层开展10多次的调研活动,广泛听取基层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基层解决一些实际困难。高度重视开展反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和“维稳”工作,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开展争创文明单位活动,使机关的思想作风建设不断得到加强。5年来,全办没有一人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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